北京化工大学化工与制药类怎么样?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计划
相信北京化工大学化工与制药类怎么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计划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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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化工大学化工与制药类怎么样?
北京化工大学的化学工程和制药专业在中国高等教育界享有盛誉。以下是对该专业的总体评价:
1、师资素质高: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制药专业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这些教师大多具有博士学位,在该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2、教学资源丰富:北京化工大学在化工、制药领域拥有丰富的实验室、设备和资源。学生可以获得最新的技术和流程,以及实践机会。
3、密切的产业合作:作为位于中国首都的院校,北京化工大学与国内外众多公司和机构有着密切的学术和研究合作关系。这为学生提供了实习、就业和研究合作的机会,增加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就业前景广阔:化工医药行业是我国重要行业之一,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稳定且较高。毕业生通常在化工、医药领域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可受聘于制药公司、化工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种单位。
当然,任何专业的教育质量和就业前景都与个人的努力和能力密切相关。无论选择哪个专业,学生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并在学习期间积极参与实践,深化专业知识,培养相关技能,增强就业市场竞争力。
二、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凯博#简介】烤博频道从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获悉,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规定已发布。详情如下:一、 招生办法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度。连续硕士和博士学习、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各学院招收博士生的具体报到条件、时间安排、复试要求等,请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各学院博士生招收办法》。 二、 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一)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工学博士)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兼读制。时间。申请非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工程学位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作为申请类别。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已获得硕士学位并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年限(包括休学和保留学籍)从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直接本科攻读博士学位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 报名条件(一)“报名-考核”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并遵守规章制度,品行良好。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3、考生学历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境外(境外)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取消其博士录取资格)。 (三)已获得学士学位,自攻读博士学位之日起已满6年,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并符合以下要求:英语CET-6 425分(含)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9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历水平,可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国家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具有所申请专业5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不含外语)的成绩单;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1万字左右,或以第一作者、主要贡献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获国家二等奖一、或省部级一等奖。 4、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省部级(含)以上论文,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等。 5、有至少两名所申请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学术型博士学位申请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的,须征得申请院校、导师、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注册。 7、申请工程博士学位的考生,在满足上述1-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具有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有成为技术领军人才的潜力。未来工程领域的人才。八、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 (二)硕士、博士联合学习注册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硕士二年级学生。
2.已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申请人的培训单位和申请导师均认为有真实的培训前景。除满足“申请-考核”注册条件1、2、5外,还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联合学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90分(含)以上。 硕士学位课程成绩优秀(GPA3.00)。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一篇论文,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 3、申请硕士、博士联合学习的学生,须经硕士生导师同意。申请的专业应与硕士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原则上不应交叉一级学科。如果你的硕士项目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可以申请类似的一级学科。 (三)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到条件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和《北京化工大学复试工作办法》 2023年各学院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 四、 报名流程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流程。每位考生只能为每个学院填写一份申请表。 (1)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buct.edu.cn/zsgl/bswb/index.aspx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20日(2)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日前提交报名材料——邮寄或投递申请表20日正常工作日将材料寄至所申请的院校。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申请将不获处理。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6、教育程度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生身份在线核查报告》;往届学生须提交最近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免于提交材料5,但申请时须另外提交: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或同等学历的国家统一外语水平考试证明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的,已完成硕士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公章)、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8、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10、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本科生应按照有关学院《推荐生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按要求提交报到材料。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博士生招生程序。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尺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退还。 (三)缴纳报名费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3日前缴纳报名费200元(如申请多所院校复选,需按选择数量缴纳)。支付方式为: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支付”,用户名为注册号,初始密码为666666。您可以在“账单支付-待付款”中查看付款详情。付款时间一般为注册成功后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报名要求。申请前必须联系申请导师并征得导师同意。同时,应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因提交信息不正确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我校拟在部分学院和学科以科研经费招收博士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发布为准。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或硕士、博士项目。申请类别必须是“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科研经费在招生、培养、答辩、毕业等各方面的要求均按照我校普通博士生的标准执行。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 考核程序(一)选拔原则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根据候选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取得的学术成果,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特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各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组长为院长,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生和选拔工作。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评审组和综合评审专家组。 (三)考核要求各院招收博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生的招收和选拔工作。制定了学校“申请-评审”制度的实施细则和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的选拔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报名。材料审查和综合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意见。原则上所有考核应在2023年5月前完成。 (四)体检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关于取消体检中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六、 招生(一)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批准。录取通知书稍后发放,发放时间拟为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按定向合同聘用,“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按定向合同聘用。根据自己和雇主之间的相互选择来雇用。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于2023年9月底前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档案未到的学生毕业当年不办理就业手续,研究生期间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携带至原档案地点。不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转档,也不颁发研究生学术奖学金。 “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簿不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劳动合同。考生报到入学前须确认报考类别和聘用方式。申请博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考生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违规违纪处理:考生在报到、考试、录取等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 住宿、学费及奖学金政策(一)“非定向就业”住宿的博士生原则上安排住宿。随着校园建设、校园调整等,学校可以在三个校区之间统筹安排。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0000元/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30000元。 (三)奖学金政策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在校期间可享受每年12000元的学术奖学金和每月125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规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为了奖励和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生在学习期限内符合要求的,可参加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院、院系、导师为研究生设立“助教”、“督导助理”、“研究助理”岗位(统称“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享受相应岗位补贴。 九、 监督审核(一)学院组织的所有考核过程均进行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审核结果均保存为可供审核的原始记录。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委办公室对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如有违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核结束并公布名单后十日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书面投诉。经调查认定投诉属实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责成相关院校复议。我校设立考生接待热线010-64433759,监督举报热线010-64434762。 十、 其他(1)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录取学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学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科研招生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科研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和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发放考研相关材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假冒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4)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因疫情影响招生要求的变化。 (五)本章程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的,按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六)报名费、体检费相关事宜请与财务处联系(电话010-64415481)。 (七)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邮箱:yzb@mail.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原文标题: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2019年博士生招生规定文章来源: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2/1031/c1392a17345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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