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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建设银行2011校园招聘已经发offer了吗?如果发了,是什么时候发的呢?

二、发了offer迟迟不让入职可以投诉吗

一、重庆建设银行2011校园招聘已经发offer了吗?如果发了,是什么时候发的呢?

听说中国建设银行2011校招发了。好像是春节前。请致电重庆建行校园招聘办公室咨询。希望你一切顺利!

二、发了offer迟迟不让入职可以投诉吗

有,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如果已经发出要约,公司突然反悔,拒绝录用,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法》原则,该公司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此时,申请人可以要求公司“违约”赔偿。Offer也可以叫就业邀请函、就业通知等。而要约的法律效力一般根据《合同法》中“要约”要素的处理来确定。

该公司对申请人的要约已经构成合同的“要约”。也就是说,该要约在公司发出后到达申请人时生效,也就是说,一旦申请人收到公司的要约,无论是通过邮件、短信、微信还是书面通知,对企业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发出后,如果应聘者同意入职并办理入职手续,公司就会反悔,拒绝录用,这就违背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法》原则,该公司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申请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至于赔偿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损失来考虑。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的;(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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