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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2020年新规定

一、婚姻法2020年新规定

由于《婚姻法》是2020年修订的,所以一直没有修订。《婚姻法》的内容包括总则、婚姻、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婚姻法》规定男22岁以上不能结婚,女20岁以上不能结婚。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

当婚姻登记处查明双方确有意愿,并已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后,就会出具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2020修改后的婚姻法,同居数年,属于事实夫妻所谓的事实婚姻。实际上是指男女双方不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而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行为。事实婚姻其实也是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只是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

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是指一男一女,没有配偶,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也是群众公认的夫妻关系的性结合。

与合法登记的婚姻相比,事实婚姻在性质上是违法的,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一定范围内婚姻关系的稳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国家有条件地承认未经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了“事实婚姻”的概念。

如何解除事实婚姻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和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该一视同仁,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法律手段【即行政手段(向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向人民法院)。实践中,民政部门往往不受理事实婚姻的离婚请求,所以最好去法院解除事实婚姻(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对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和尊重,有条件登记而不愿意登记。有鉴于此,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该是有限度的,以此来督促不想登记的人尽快登记,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如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八条男女双方要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领了结婚证就等于确立了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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