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如何适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相信202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如何适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内容导航:
一、202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如何适用
2021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是关于阻挠征地法律责任的适用。第六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批准征收土地,并依法对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补偿安置后,被征收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将被征收的土地移交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建设单位进场。无正当理由拒不交出土地,或者阻挠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的,将构成本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妨碍国家建设和土地征收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义。2、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要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空间规划意识。3、进一步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三条控制线”的要求,构建空间控制边界。4、进一步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中土地管理的内容,细化空间约束指标。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如何适用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