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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是怎么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内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每月的员工;

公司违法不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长期限为十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内容

法律主体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每个月;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长期限为十一个月。韩庆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章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自使用360问答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投诉。排斥扩张术的撤离者,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法律主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和谐。劳动关系。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合伙组织、基金会,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劳动者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但是,劳动者必须依法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劳动合同法,并与员工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月工资的起始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次日起至一年前一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根据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日,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职工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口登记住址和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方式、用工开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十年的起算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到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内。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与他或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与协商不符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的规定。合同的规定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标准等有关事项本地区上一年度的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履行。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协议为准。第十五条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雇主所在地。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记载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以及因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工人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届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展至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一定期限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促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劳动合同;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法律责任并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令或者强行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情况。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限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共同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员工生病或者无故生病的。劳动者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十一)用人单位应当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十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选择追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追加支付的工资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确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二十二条限于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因完成任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一次性劳动报酬。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残疾就业福利。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予经济补偿。补偿计算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构成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雇主的规章制度;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拒绝的。未及时改正的; (四)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依法追究劳动者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作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第四章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属于劳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合同法。成立劳务派遣单位。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收兼职劳务人员。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建立职工名册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月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而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工资。处以标准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行为的投诉、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中国。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工资给员工双倍的月薪。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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