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 2021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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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
2021新婚姻法中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妥善处理子女和双方的财产问题,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胡脊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裤橡渗》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处查明双方确有意愿,并已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后,就会出具离婚证。
二、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下,离婚可以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不会立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是给男女双方30天的冷静期。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主意,都可以在30天内取消离婚登记申请。第二种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0条规定,离婚登记完毕,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2项关于调整离婚登记程序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76、1077、1078条的规定,离婚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9条至第35条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3.接受婚姻登记处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二)。婚姻登记员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申请离婚登记的一方遗失结婚证的,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可以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处初审无误后将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附件3)的,应当出具。(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向当事人发放号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不愿离婚的任何一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号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当面填写号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送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备案。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复习。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日为期间届满之日),双方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5)注册(认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的规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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