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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五

三、公司法新的司法解释 主要是哪些方面啊

一、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第三人垫付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公司成立后提取发起人出资偿还第三人,发起人按照上述约定提取出资偿还第三人后不能补足出资的, 且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共同承担因发起人抽逃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按照上述规定,先行垫付注册资本(资金)的第三人在发起人(股东)未补足出资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包括债权人在内的所有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表明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据职权查处代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有利于规范公司登记的中介服务行为,逐步淘汰以提供注册资本(金)为主要服务方式的中介机构,从而净化办理公司登记手续的服务市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五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来自用户: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五)的自律规定

(201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6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股东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作如下规定。

一、与公司章程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已履行信息披露、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信息部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为交易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未提起诉讼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问答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条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公司未起诉合同对方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种姿势及茶红橡胶战马称沙条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以有效决议解除职务,其主张该解除不具有科密-法合法的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除董事职务后因赔偿问题对公司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赔偿对方以及合理的赔偿数额。这个案子只值第二军校的教学点数。

三、公司法新的司法解释 主要是哪些方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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