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鉴定后怎么做?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相信十级伤残鉴定后怎么做?,工伤伤残鉴定流程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内容导航:
一、十级伤残鉴定后怎么做?
1、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需要申请工伤待遇。
2、 需到社保中心工伤待遇审核窗口提交信息
编号一、 申请工伤医疗费报销:工伤证明;门诊、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出院证明、门诊病历及其他临床诊疗资料等
编号二、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工伤证明;残疾等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三、 申请伤残津贴:工伤证明;伤残等级鉴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
编号四、 申请生活护理费:工伤证明;护理水平认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
编号五、 辅助器具安装申请:工伤证明;辅助器具鉴定结论;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六、 各类鉴定费用报销:工伤认定;相应的项目评估结论;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七、 一次性医疗补助:工伤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劳动关系终止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八、 住院伙食补贴:工伤证明;入院证明和出院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九、 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工伤证明;转院证明;运输账单;身份证复印件。
编号十、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火葬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名一、 一次性丧葬补贴:因工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火葬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火葬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扶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赡养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
二、青岛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职工病情稳定后,可以向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应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青岛工伤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致残,经治疗后影响劳动能力且伤情相对稳定的,应当接受工作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证明。报告工伤医疗相关信息。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测报告等完整病案资料; (三)居民身份证、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展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呢
工伤伤残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工伤伤残鉴定的过程是受伤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严重程度,从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至5名名誉工伤人员。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病历、住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鉴定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工伤鉴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 2、 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报工伤鉴定伤残等级; 4、伤残等级在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定; 5、 伤残等级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申请工伤鉴定,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补充、更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鉴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意外伤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鉴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该伤害属于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十级伤残鉴定后怎么做?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伤伤残鉴定流程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