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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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规
法律主体性: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国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属于违反国家自然环境保护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一、 环境保护法如何规定污染环境罪1、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及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和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自然保护区的。有毒物质;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 违法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法律授权;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 5、 两年内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并有下列行为的; 6、 造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供应中断12小时以上的; 7、 造成基本农田、防护林地、专用林地超过五亩,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二十亩以上土地丧失基本功能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8、 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死亡的; 9、 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10、 造成5000余人疏散转移; 11、 造成30余人中毒; 12、 造成三人轻伤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全身功能障碍; 13、 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 14、 其他严重环境污染情况。 二、 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1、 本罪的实施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项规定。 2、 落实排放、倾倒、处置行为。排放是指将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中的行为,包括泵送、溢流、泄漏、喷洒、倾倒等。倾倒是指通过将危险废物倾倒到土地、水体或者大气中的行为。船舶、飞机、平台或其他车辆;处置是指通过焚烧、填埋或者其他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改变危险废物的性质,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中不再回收的行为。 3、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本罪属于后果性犯罪。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行为后果判定。如果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即以本罪论处。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还需要进一步解释。
请参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的《环境污染损害事故报告暂行办法》和国务院3月29日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989年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中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公共和私人财产。或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行为。
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共6章,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本法应当防治的其他公害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通过规定排污标准、建立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缴纳超标排污费等方式,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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