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2021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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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2021年全国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1、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
2、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药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药机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 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和标准核实工伤职工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的使用情况,并按时足额结算。
4、 受害人获得工伤医疗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必须到签订工伤救治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所有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相关工伤保险根据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生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的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如果治疗后损伤体征固定,而残留的功能障碍确实需要再次治疗,或者需要支付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形手术费以及其他尚未恢复和训练的器官功能的后续治疗费。伤势恢复后,赔偿权利人可以等待。实际发生后将提起诉讼。如果受害人在康复医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受害人一般应在综合医院接受伤病治疗。如果您选择康复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病所需的,则按照普通医院治疗同类型伤病的收费标准计算医疗费用补偿。
2、 患者在综合医院治疗后,经就诊医院同意转至康复医院继续治疗,且确实需要治疗伤病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经治疗伤势稳定,但仍需继续康复、对症等治疗的,可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治疗或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贴
1、 受害人确实需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无法住院治疗。对受害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伙食费用,应当给予合理部分的赔偿。
2、 伙食补助的补偿期限原则上为住院期间。也就是说,伙食补贴是按照受害人住院的时间来计算的。然后将天数乘以当地国家机构一般工作人员的每日标准。您可以获得提供特定食品补贴的费用。
四、 交通、食宿费用
1、 关于就诊交通费。
如果医生去看受害人,如果交通费包含在医疗费用中,那么受害人将从医疗费用中得到补偿,不需要包含在交通费用中。未包含在咨询费中而由受害人单独支付的,应当作为交通费予以补偿。
2、 关于受害人或其随行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如果就诊或转院时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应补偿正常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合理的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 关于交通费计算标准。
实践中,普遍认为交通费应当按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支付。但也必须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治疗的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1、 主要交通工具是普通公交车。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受害人必须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 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况下,还应允许乘坐软座或卧铺,但受害人应说明合理性。
3、 紧急情况下也应该允许飞行,并且受害人必须说明自己的正当理由。
五、 护理费
因工负伤的职工经伤残等级评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日常护理的,日常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三个不同等级缴纳:完全不能自理的人、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标准分别为协调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六、 停职期间工资
1、 工伤发生前在本单位工作满12个月的,其原工资标准按照应缴的月平均工资(含底薪、奖金、津贴和加班费)计算。工伤发生前12个月内领取工资;
2、 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原工资标准按照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平均月工资计算。
3、 员工发生工伤前工作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合同规定的月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未约定或者无法确定原工资数额的,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月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的60%。
七、 残疾辅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因工受伤的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劳动关系保留,员工辞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领取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 个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发生意外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支付的平均月工资。如果您的工资高于协调区员工平均工资300%,则按协调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合适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实际领取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二、职工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计算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二、 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费=个人工资27个月(2)二级-级别伤残补贴=个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贴=个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贴=个人工资21个月2.每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发放) (1)第一-一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80% (4)四级一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 3)七级至十级伤残给付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贴(1)七级伤残=个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四)因工死亡给付标准1、丧葬补助费=协调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 一次性工伤死亡抚恤金=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 配偶供养亲属养老金标准=工伤职工生前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残疾职工在停工停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抢险救灾期间因公出差或下落不明的员工待遇标准1、因公出差或抢险救灾时失踪的员工救援行动中,工资将在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支付。
2、 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每月向赡养亲属发放养老金。
3、 如果生活有困难,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抚恤金的50%。
4、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关于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辞去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受伤情况按照伤残程度一次性发放伤残补助费。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个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个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个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0个月个人工资。一级伤残是我18个月的工资; (二)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标准是:一级伤残是我工资的90%,二级伤残是我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工资的75%。
实际领取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领取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职工因工被诊断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残疾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被诊断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程度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个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个人工资; (二)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的。
如果安排工作有困难,用人单位将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为工资的70%,六级残疾为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实际领取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根据工伤职工本人的请求,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伤残就业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作原因被诊断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费。残疾程度。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个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伤残就业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一般工伤赔偿(未达到伤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费、食宿费;伤残补偿:医疗费、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伤者住院期间的残疾人就业补助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因工受伤的职工和因工死亡的职工的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的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缴纳费用。工伤保险”。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标准包括以下情况:
1、 一般伤害赔偿(未达到伤残)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伤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由协调地区规定)日常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费、食宿费(到协作区外就医发生的费用,由协作区人民政府规定)。
2、 伤残补偿
医疗费、伤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日常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一次性残疾就业福利。
3、 死亡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受扶养亲属养老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领取丧葬补助费、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抚恤金。保险基金按照下列规定:
(一)丧葬补助费:为协调区上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月工资。
(二)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职工无法工作并为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月加收10%。每位扶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赡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给付:标准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停职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职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4、 员工下落不明
对于外出、抢险救灾等行动中下落不明的员工,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偿。员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赡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抚恤金的50%(生活困难者);如果员工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扶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抚恤金。
补偿计算:
一、 1级至4级残疾福利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 一级伤残补贴=个人工资27个月
2、 二级伤残补贴=个人工资25个月
3、 三级伤残补贴=个人工资23个月
4、 四级伤残补助金=个人工资21个月
享受每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 一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90%
2、 二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85%
3、 三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80%
4、 四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二、 五级、六级伤残治疗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 五级伤残补助=个人工资18个月
2、 六级伤残补贴=个人工资16个月
残疾福利
1、 五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70%
2、 六级伤残津贴=个人工资60%
(注:因工受伤、安排工作有困难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实际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伤残福利标准从7级到10级
一次性伤残津贴
1、 7级伤残=个人工资13个月
2、 8级伤残=个人工资11个月
3、 9级伤残=个人工资9个月
4、 10级伤残=个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公死亡补助标准
1、 丧葬补助费=上年协调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 一次性工亡给付=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抢险救灾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人员给付标准
1、 员工在休假期间发生事故或抢险救灾期间失踪的,自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发放工资。
2、 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每月向赡养亲属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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