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4种计算公式及问题?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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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4种计算公式及问题?
经济补偿计算方法一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
2、 患病或非工伤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不少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 无行为能力解除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
4、 客观变化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
6、 逾期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追加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的
法律主体性:
蓟门沟仙岩博春职工经济补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收入在当地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可视为一次性付款。几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读流)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六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二)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各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法律主体: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非工伤解除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不少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无能力解除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如果超过12年)年,按12年计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追加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相关知识:010- 63017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辞退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按月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工作年限计算。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给工人发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内职工应得的平均工资。但工资是什么?什么是到期工资? 《关于实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应付工资和实际工资。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制定的基本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费等。应付工资是指所有的工资。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正常工作应当领取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实际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通常是从一些费用中扣除,例如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和食品费用。租金等,劳动者实际收到的金额通常少于应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基本工资和实际工资计算。基本工资只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实际工资不能真实反映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例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实际支付工资。如果工资低于职工实际工资,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 (二)计算经济报酬时职工工作年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期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到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内。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与此前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并不冲突。此前法律对经济补偿有相关规定的,仍适用。只有同时符合新旧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才能连续计算。
如果按照旧法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即使按照新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期限也只能从新法实施之日起计算。另外,用人单位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双倍补偿)从用工之日起计算。从年初开始计算,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 (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移交时支付。 (4)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50%以上100%以下”。应付金额。向工人支付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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