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上诉与判决上诉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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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定上诉与判决上诉的区别?

二、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一、裁定上诉与判决上诉的区别?

不服裁定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判决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二、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一、判决和裁定的区别1、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能够有效指导诉讼,排除诉讼障碍,促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解决;

(2)依据不同。裁决依据的是程序事实,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发生、变更、消失的事实,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判决;(3)形式不同。裁决可以口头或书面作出;判决必须是书面的;

(4)上诉期限不同。只有不可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决才被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提出上诉,其他裁定即行生效;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允许在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上诉;

(5)法律效力不同。裁决的效力可以相应变更。比如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当重新裁定恢复诉讼。判决的效力关系到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1)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批准或者不批准撤诉;

(六)诉讼中止或者终止;(七)纠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止执行;(九)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十)不执行公证处出具的债权文书的;(十一)其他需要裁决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

裁定书应当载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裁定的理由。裁定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裁决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二、判决书的内容是什么?判决书内容包括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事实及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3、判决结果及诉讼费用的负担;4、在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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