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相信陕西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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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 陕西省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电话1、 持有本县农业户口。
2、 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 同居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请向当地民政部门询问)。
二、 相关知识中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实际上先于城市。但由于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的束缚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这一制度建设进展缓慢。 2003年,城镇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其中重要措施之一,是在全面了解农村特困户数量的基础上,在尚未实施农村低保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局面。正是由于这一创新的制度安排,为“全民低保村”目标的成功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确立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普遍调动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明显加快。 2004年之前,只有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和浙江、广东两个省全面建立并长期维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 三年内购买、建造或者装修房屋(必要维修的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而购买、建造房屋、简单装修的除外)。
2、 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有能力劳动但不耕种。
3、 赌博、吸玉核、购买新电影、住在阳南、或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的家庭成员。
4、 家庭拥有非日常生活必需的高端消费品,如汽车、奢侈品、贵重饰品等。
5、 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骗取农村居民低保。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农村领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体: (一)申请农村低保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持有本县农业户口。 2、 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 同居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请向当地民政部门询问)。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表。 2、 家庭成员户口簿。 3、 同居家庭成员合影。 4、 土地、森林、水面合同或证书。 5、 农民工收入证明。 6、 离婚家庭涉及赡养、赡养、赡养的,需提供离婚证。 7、 对于非农业户家庭,需提供非农业户收入证明。 8、 如有劳动能力争议,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明。 10、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农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家庭纯收入按年计算,包括全年全家庭成员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和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收入的总和经营业务,主要包括: 1、 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生产性收入。 2、 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收入。 3、 农民工社会服务收入。 4、 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 因征地、拆迁等原因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扣除当年房屋改建、简单装修费用和家庭非必需生活费用后的收入。 6、 继承或财产继承的收入。 7、 自给自足的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格折算)。 8、 购买彩票、彩票及其他奖品销售的收入。 9、 其他应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农村低保1、 三年内购买、建造、装修房屋(必要维修的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因房屋拆迁安置购买、建造、建造房屋)(简单装修除外)。 2、 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有能力劳动但不耕种。 3、 家庭成员赌博、吸毒、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 家庭拥有非日常生活必需的高端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配件等。 5、 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骗取农村居民低保。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户主通过村委会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一次2、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家庭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村内公示3-5天,并进行指导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评论。乡镇人民政府在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立即组织入户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符合要求的,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 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检查审核,并依法进行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通知所在地村委会重新公示第三批名单,为期3天。给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和保障金存折,对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申请城镇低保,须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 申请人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须低于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 申请人家庭中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劳动条件的(如学生)或需要照顾家中的儿童或病人或残疾人士等); 符合就业条件且尚未就业的人员,须先到劳动部门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助计划。 (二)有下列条件的家庭,不予发放或取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1、 虽然可核实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为明显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水、电、电话费等的消费量); 2、 拥有基本生活非必需的汽车、摩托车等高端消费品;近期购买的商品房和新建住房有两套非因城市建设拆迁等原因或非必要装修的房屋;购买股票或者其他大规模投资行为;义务教育期间子女择校、出国留学或就读民办收费学校的安排;经常出入娱乐、消费场所的家庭成员;饲养观赏宠物或佩戴金银等高档珠宝的;配合低保检查人员入户检查或“年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3023 因赌博、吸毒、嫖娼等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违法者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按照申请人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情况、家庭成员合影等)交至所在社区居委会。它属于。第一次2、 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就业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示第一批名单,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 回顾。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住并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并签订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厂矿单位)公布第二批名单,同时向县民政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批准。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并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根据不同情况批准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者厂矿单位公布第三批名单,并由县民政局部门将开具低保领取证明和银行存折。
法律客观性:《关于巩固扩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第八条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积极运用保险产品巩固脱贫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商业扶贫保险,逐步完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保险产品体系。支持保险公司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配合地方政府落实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返贫人员等优惠政策,包括降低提高最低缴费额度,提高报销比例,逐步取消上限。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创新,医疗保险产品可在定价、赔付条件、承保范围等方面对脱贫人员给予适当折扣。鼓励保险公司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现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鼓励保险公司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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