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育险有哪些新规定? 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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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至310002021生育保险新报销规定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营养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男职工节日津贴。生育津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的产假计算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等于该单位当月的固定工资和30天乘以假期天数。法律依据
《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1、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自然分娩或早产不足7个月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半个月;3、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法律主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360个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按照我局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也应由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处分。
三、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新规定
2021年8月,中国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法主要有以下新规定:1 .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2.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3.减轻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扶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
4.优生优育支持: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育龄妇女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5.保护妇女合法就业权益新规定:国家保护妇女合法就业权益,为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二十六条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二十七条在国家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国家将向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号。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夫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措施由其所在单位实施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如果他们的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将根据规定获得援助。在国家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结婚、生育和优生优育。
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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