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莱德大学的研究人员建议,在教育环境中使用生成人工智能(AI)时应更加谨慎。此前一项新研究强调了现代技术与重要的古代教育哲学之间的关键区别。

研究人员发现法学硕士并不适合满足柏拉图式教育认识论的标准

虽然人工智能正在被引入学校,包括试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来为澳大利亚各地的教师提供支持,但新的研究提出了对其在激发思想方面的局限性以及与深度哲学学习不一致的担忧。

大型语言模型(LLM)是近年来流行的一种AI语言服务,包括ChatGPT、Gemini和CoPilot等工具。

阿德莱德大学教育学院的StevenStolz博士表示:“学生们目前将法学硕士学位用于各种各样的应用;然而,它作为语法和写作辅助工具尤其受欢迎。”他与法学和古典文学荣誉学生AliLucasWinterburn和爱德华帕尔默教授一起进行了这项研究。

“对于教师来说,一些应用程序被用来规划课程、布置家庭作业、进行评估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有警告,澳大利亚学校似乎仍在走上使用人工智能的道路,这表明这项研究的重要性。”

这项研究发表在《教育哲学与理论》杂志上,表明法学硕士在向学生成功传授知识方面可能仍存在问题。这是根据柏拉图认识论得出的结论——柏拉图认识论是基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思想来研究知识和理解的。

简单来说,柏拉图的认识论认为,真正的知识涉及理解存在于我们物质世界之外的不变、完美的概念或“形式”。根据柏拉图的说法,我们在物质世界中用感官感知到的东西只是这些完美形式的反映或模仿,真正的知识来自于用我们的头脑掌握这些形式。

“在我们的研究项目中,我们得出结论,除了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可靠性之外,法学硕士学位也不适合满足柏拉图认识论的标准,”斯托尔兹博士说。

“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要求知识源于对形式的洞察,并提倡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从学生那里汲取这种理解。法学硕士有自己的处理形式的方法,这与柏拉图模型不同。”

研究小组惊讶地发现,法学硕士特别不适合实施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即通过开放式对话和发人深省的问题进行教学。

“柏拉图要求老师拥有坚实的知识基础,才能正确地实施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斯托尔茨博士解释道。

“此外,这种方法依赖于理解学生的思维过程并预测他们的推理过程——这是当前法学硕士所面临的难题。”

这项研究通过回顾和比较古代哲学与人工智能文献的深刻哲学理解来进行。斯托尔兹博士表示,这项研究很新颖,为学习和教学提供了新的视角。

斯托尔兹博士解释说:“鉴于近年来能够准确近似人类语言的法学硕士(LLM)数量激增,我们认为从柏拉图认识论的角度对法学硕士(LLM)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关于法学硕士(LLM)存在许多实际问题,但关于这些新非人类代理的认知能力也出现了一些重要的哲学问题。

“鉴于柏拉图哲学的历史重要性,我们认为在他的认识论框架内评估法学硕士尤为重要。这个框架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在学习和教学时应该得到应有的考虑。”

Stolz博士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未来表示担忧,并建议需要对人工智能进行更多的哲学思考和参与。

“我们应该谨慎对待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环境中的使用。我们需要从教育的角度更深入地思考它的用途和它应该是什么样子,”斯托尔兹博士说。

“我们不应该忽视人工智能可能导致我们的思维外包这一事实。从教育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它削弱了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培养聪明的思考者。

“我们需要对人工智能进行更多的哲学思考和参与,特别是在教育环境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