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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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监外执行法》的最新规定主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号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号码二、正在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编号三、。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
因此,监外执行只能在上述三种情况下进行,是否符合条件必须严格认定,以保证刑事诉讼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来自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360问答》第二百一十四条因相貌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透过婴儿胡须看东西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残的罪犯可能不被保外就医。
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严重违反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在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管理和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原所在单位予以协助。
二、监外执行刑法规定是什么? 监外执行刑法规定是什么意思
一、监外执行刑法有哪些规定?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服刑,但因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而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的一种变通的执行方式。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原所在单位应当协助监管。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管理和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对服刑期间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后改造的情况告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对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管改造,遵守有关规定。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妇女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可以由罪犯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在罪犯所在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协助和监督下,暂予执行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式。二、监外执行后犯罪如何处理?如果监外执行又涉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其特殊原因不宜在监内执行,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在监外执行的一种执行方式。但是,被判处死刑或者缓期二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不得执行监外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的,执行部门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司法机关审批。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内。当监外执行原因消失时(如病愈、哺乳已满),刑期未满的,仍应在监内执行;刑期届满的,应当及时释放。
被判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罪的,应当就新罪作出判决,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监外执行需要社区负责矫正。犯罪嫌疑人在监外执行期间新犯,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的,按照数罪并罚的判决处理。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监外执行期间所度过的时间是记入刑期的。对监外执行期满、刑期已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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