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如何办理?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相信居住证如何办理?,办理居住证的流程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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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证如何办理?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居住证如何办理?
第一步:去派出所预约,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预约办证。届时,流动人口必须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填写姓名、性别、暂住地址、联系方式四项基本信息。据介绍,这个《居住证预约登记卡》是公安部门自己设计的。卡的中间盖有派出所的行政印章,一式两份,有存根和预约,号码按顺序印在上面。
流动人口填写信息后,应收到预约回执。
第二步:核实信息,通知官方报名。之后,警方会对流动人口的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会电话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到派出所正式申领许可证。第三步:受理许可证,并取得受理回执。正式受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后,只要老百姓带上办证所需的所有证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就可以拿到《受理回执》。
第四步:10个工作日后,流动人口凭回执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明。
二、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程序有哪些
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程序是,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后,需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提交的申请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通过流动人口系统或者旅馆住宿登记系统核实其居住登记或者住宿登记是否已满半年。
每个地方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并不都一样。以广东省茂名市为例,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需提交的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照片回执)、居住登记回执(本人已在旅馆业登记的除外)以及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酒店等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常住地址、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签发日期360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资本扩张的所有好材料:
居住证采用CPU IC卡,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可以在各地延伸开发: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和省内外银行之间的汇付业务。2、公交服务。你可以“刷卡”乘坐带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并推动其在周元建设和停靠。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可以实现申请居住损害、申请居住证变更和换发等功能。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5、电信充值服务。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可随时绑定充值,自动获取消费积分。6、公共服务。持有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和飞机的机票。
7、访问控制应用程序。通秀山的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背色区域的常住人口。居住期满,持证人将自动被禁止出入小区。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标识和内部消费。参考来源:中国政府网-居住证办理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时,身份证是必备证件。一定要有身份证。否则不能正常办理居住证。同时一寸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要准备3到4张照片;2、数字许可证返还。办理居住证时,要去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办理数码回执;3、居留许可申请表。
一般情况下,办理居住证时,政府部门会要求填写一张申请表,里面会包含很多基本信息,需要如实填写。
办理居住证流程1、外地人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申请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到新的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2、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过期作废。
《居住证》 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 ,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 交回派出所。
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 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就是关于居住证如何办理?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办理居住证的流程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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