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四类案件指什么? 职务犯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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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犯罪有哪些
一、职务犯罪四类案件指什么?
职务犯罪是指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由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或者不当得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犯罪主要包括四类案件,即:玩忽职守罪:职务人员实施犯罪,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受贿:官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官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侵占、盗窃或者骗取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的行为。泄密罪: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将应当保密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权知悉的个人或者组织,或者向有关组织和个人提供国家秘密。
以上四类案件都是严重的职务犯罪。对于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人来说,他们应该牢记自己的责任,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
二、职务犯罪有哪些
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职务便利犯罪,如贪污犯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滥用职权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权力;
3、渎职等渎职犯罪。构成贪污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贪污罪的条件如下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公共财产;3、主观上有犯罪故意;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周族府花守维比讲诉找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视为贪污。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三、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有哪些?
法律的主观性: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管理公务活动职能的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惩处。
《刑法》我国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要有三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财产罪。
二是玩忽职守罪,具体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起诉审判枉法罪、民事行政审判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罪、私自释放在押人员罪、玩忽职守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枉法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枉法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督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视为贪污。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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