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法定多少天 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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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法定多少天
一、产假法定多少天
产假为98天。包括周末和国定假日。其中,分娩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有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按照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享受产假和哺乳假的权利,应当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减其工资、福利、补贴和出勤奖金,不影响其晋升和调整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否则就违反了国家劳动法,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产假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2、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计算为工作时间。”单位不应该以此为由克扣工资。
3、产后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一周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哺乳(含人工喂养)两次,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如下1、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业务费、药费(含自费药、营养药)由职工自行承担。女职工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雇员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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