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劳动合同法第37-44条?,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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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第37-44条?

二、劳动合同38条内容是?

一、劳动合同法第37-44条?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即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员工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一)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整顿;(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减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38条内容是?

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和条件。具体如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二、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或者事先通知,可以提前订立或者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订立劳动合同时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继续工作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一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在六个月内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原试用期的一半。

四、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得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五、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六、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

七、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岗或者旷工累计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视为自行辞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因其他原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总体而言,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和条件,是劳动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

劳动者应该认真阅读和了解相关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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